关于对县卫计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通知
关于对县卫计局政府采购
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通知
汀财购〔2018〕26号
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:
为规范我县政府采购行为,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,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,根据《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和《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局于2018年6月起对你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,发现存在下列问题:
一、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不够详细:没有规定基本的采购程序、未对岗位设置作出具体的规定。
二、对2017年2个采购项目进行检查:
1、电脑等办公设备项目(编号:FJLYCG2017-131号)存在的问题
未保存采购文件确认函、招标公告、中标公告、合同公开等的相关材料;采购合同无签订时间;招标文件无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内容;各乡镇卫生院验收报告单没有验收日期;签订的采购合同供货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不一致。
2、长汀县基层卫生信息系统改造项目(编号:[350821]F[GK]2017138号)存在的问题
未保存委托代理协议、采购文件确认函、招标公告、中标公告、合同公开等的相关材料;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第1、2期的期次说明不够具体明确;采购合同无合同标的物的详细技术参数;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盖的是合同章、无法人代表签章。
根据《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和《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》的规定,现责令你局于2018年12月1日前改正上述问题,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。
长汀县财政局
2018年11月12日